出入公眾場所時真的要跟人[保持距離 以策安全]!

並且更要[眼觀四面 耳聽八方]!

因為[計劃永遠趕ㄅ上變化!]以及[好人ㄅ長命 禍害遺千年].....

做好ㄅ怕死ㄉ心理準備 千萬ㄅ要讓這種變態(或瘋子)食髓知味~好像當我們好欺負似的!?

法律似乎有很大ㄉ漏洞?!其中一點好像就是一定要等被害人出事ㄌ 那麼警方才會以[現行犯]來逮捕!?否則也ㄅ能拿嫌疑人怎樣!?>"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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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鳳蝶(刘凤蝶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